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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暂行办法

添加时间:2015-10-28 11:53:31 点击数:

河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暂行办法

为使我校新进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和熟悉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尽快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新接收的毕业生以及调入我校工作的青年教师。

二、培养原则

青年教师的培养应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养,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原则。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做到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业务素质的培养要以提高教师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

三、培养形式

青年教师的培养坚持立足校内、在职为主、脱产为辅、加强实践、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来校后的青年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和从事的专业方向,由所在院系为其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负责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及发展成长等方面的指导。

四、培养要求

(一)参加岗前培训班。重点学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学校规章制度等。

(二)青年教师应熟悉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参加辅导工作,包括随堂听课、答疑、批改作业、准备讲稿、讲授习题课、指导实验、指导实习和设计等全过程;熟悉教学内容,完成指定教材、参考书的学习任务,每位青年教师应写出一门课程的教案,做完一门课的习题,或提交相关课程的实验报告,完成相应课程的试讲任务。培养期内取得教师资格。

(三)担任专业课的青年教师应完成规定的实践性锻炼,通过去企业实习、到实验室工作等实践锻炼培养工程素质。

(四)青年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每学期观摩优秀教师的课不少于5次,期末向学院提交学习总结、体会。

(五)青年教师必须向教务处申请督导组专家听课,接受专家意见,提高教学质量,听课的评价结果作为晋升讲师的重要依据。

(六)青年教师必须加强科研能力训练。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工作及学术活动,注重科研能力培养与提高,至少参加校级科研或教研项目一项以上,或在本专业具有 C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七)青年教师必须不断提高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经过学习与培训,非外语专业教师的外语水平应达到熟练运用英语语言的能力,以适应双语教学的要求;能够运用计算机处理日常工作,能熟练运用多媒体等辅助教学手段于教学科研工作中。

(八)青年教师须按要求完成学院分配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任务。

五、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应注重青年教师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做到言传身教,积极带领青年教师参加科研活动,为其发展成长搭建平台。

(一)以河南工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书育人工作条例指导青年教师的师德,引导他们快速成长。

(二)以河南工业大学教学工作规程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活动,传授教学经验,督导青年教师的试讲、课堂教学等过程。

(三)带领青年教师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指导青年教师确定学术研究方向,参与科研项目、教学研究以及教材编写等工作。

(四)参加青年教师培养方案的制定及考核工作。

六、管理与考核

(一)学院成立3-7人组成的青年教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培养计划和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本单位青年教师培养方案及《河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任务书》报送人事处。

(二)学院负责青年教师的日常管理,为青年教师建立培养档案,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每人最多指导4名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应选派熟悉教学环节、教学效果良好、具有敬业精神的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

(三)学院组织试讲、教学检查及教学督导工作,定期组织青年教师观摩教学活动以及与优秀教师的交流,将授课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青年教师,以促进其提高教学质量。

(四)学院负责青年教师的考核,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进行总结并组织填写《河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考核表》。

(五)教务处负责考查其课堂教学情况,对其实施教学监控及督导工作。

(六)人事处负责青年教师培养考核的组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督导组定期检查、督促各教学单位青年教师培养任务的落实,参加各单位的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七)考核工作采取平时不定期检查和培养期结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期限各单位自定,考核程序为:青年教师个人总结、填写《河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期考核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自评——指导教师点评——系(教研室)考核——所在单位考核——人事处备案。

(八)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与青年教师的转正、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及聘任挂钩。对考核优秀的青年教师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将延长其培养期限或按程序限期调离教师岗位。

七、附则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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