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  欢迎进入365备用网!

欢迎进入365备用网!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学科建设 >> 重点学科 >> 正文 土木建筑学院

学科建设
学科概况 硕士点 博士点 重点学科 学术活动
联系我们

365备用网
地址: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
邮编:450001
Tel:0371--67758678
E-mail:tgb@haut.edu.cn

河南工业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添加时间:2015-07-22 16:49:55 点击数:

河南工业大学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和特色学科专业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省级重点学科是体现高等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由省教育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需要,根据专家评议、择优审定、统一规划、重点建设、重点扶持的学科。

第三条 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坚持“整体规划、强化基础、彰显特色、突出重点、重在建设”的学科建设方针,加强内涵建设,实施“学科品牌”战略,使重点学科的科研条件显著改善,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明显提高,学科结构合理,形成一批优秀学术群体,培育造就出若干名在国内外有影响的知名学者或专家,成为培养高层次人才、出高水平成果、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重要基地。

第二章 建设任务

第四条 要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围绕建设目标要求加强学科内涵建设,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突出研究特色。省级重点一级学科要形成4-5个相对稳定、特色优势突出的研究方向,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创造性;省级重点二级学科形成2-3个相对稳定、特色明显的研究方向。

第五条 重点围绕高层次人才队伍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等目标,建成一支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学科队伍。

第六条科研成绩突出,出版或发表一定数量的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论文。力争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的科研奖励。

第七条在其相应的学科领域,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第八条 积极组织召开和参加学科建设及学术研讨交流会,在学术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与国内外同类学科有比较广泛的交流,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

第三章申报与管理

第九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重点学科申报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

第十条 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实行学校、学院、学科三级管理,建设周期为3年。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省级重点学科的建设。学院成立学科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审订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协调、督促建设计划的执行、检查与评估。

第十二条 研究生处是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全校省级重点学科的发展规划及协调服务工作,检查学科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学科带头人负责省级重点学科的具体建设工作。根据学校和学院的部署,主持制定省级重点学科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本学科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

第四章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 建设经费来源于省政府专项拨款以及学校专项建设资金,提倡有条件的学院适度配套投入。

第十五条 学科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建设经费必须严格按照建设目标任务书及建设计划执行,一般不得随意更改。临时变更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的须报研究生处,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行。

第十七条 经费使用按照河南工业大学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投资效益和效力。研究生处负责管理审核省政府下拨的建设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章评估与验收

第十八条 学校对建设学科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九条 建设学科于每年年底将学科建设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学校。

第二十条 三年建设期满,省教育厅组织评估验收,建设学科按省教育厅要求认真总结建设期内的建设成绩,写出总结报告,做好评估验收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下一条: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建筑学学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