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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教学中心始建于1978年,最初由测量与建材两个实验室组成,1993年在增设土力学、材料力学实验室的基础上,命名为建筑工程实验室。随后在2002年的河南省基础实验室评估建设中,更名为建工综合实验室。2006年,在学校实验室调整重组中,整合并成立了以校、院两级管理的土木建筑实验教学中心。2012年获批"河南省第七批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2006年以来,土木建筑实验教学中心以我校本科教学评估为契机,依托土木工程国家特色专业,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3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及散体物料特性与储仓结构省级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郑州市粮仓建筑重点实验室,结合材料力学国家精品课程、工程力学国家级教学团队等教研建设成果,针对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等专业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进行了深入系统地研究和实践。


  2011年,按照学校安排,中心整体迁移新校区。目前,中心下设建筑材料实验室、岩土工程实验室、工程力学实验室、测量实验室、结构实验室、建筑学综合实验室、建筑环境与设备综合实验室、建筑CAD与工程数值模拟实验室8个分实验室,同时设有散体物料压力理论实验室、粮仓建筑结构实验室和防灾减灾工程实验室等3个特色创新实验室。实验室面积8500平方米,设备资产总额达2015万元,大型仪器设备台套数22件。购置有美国MTS电液伺服结构拟动力加载系统,土木工程振动试验台,WFI动态三轴仪,GDS扭剪仪、莱卡高清测量系统,IMP数据采集系统,ABQUAS、PFC3D、MIDAS与高性能并行计算工作站等大型结构分析软件及配套设施,为中心的健康快速发展,发挥辐射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平台基础。


  中心现有教师45人,承担了学校8个学院、20个专业、40门课程的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主要课程为: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建筑材料、测量学、土力学、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建筑结构实验、建筑物理等。每学年参加实验本科生达6000余名、研究生100余名。


土木建筑实验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全面负责安排实验室的教学、科研以及科技开发、对外服务工作。

3.贯彻、制定、实施有关规章制度,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

4.负责实验室队伍建设,实验室人员的工作安排、工作量计算和工作情况考核,组织岗位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水平。

5.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并向学院和主管部门汇报,开展评比活动等。

二、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岗位职责

1.每年承担规定的实验课教学任务,保证教学效果。

2.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3.组织与承担实验理论、实验技术、实验方法和实验室管理的研究,以及实验教学改革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任务。

4.负责实验项目及仪器设备技术改造、更新,实验装置的设计、制作和技术开发工作,提高使用效益。

5.为全校学生开设出较高水平的实验项目或测试技术方面课程;主持编写高水平、高质量的实验讲义或指导书。

6.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人员的业务工作和学习。

7.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三、实验师(工程师)岗位职责

1.承担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教学、辅导效果。

2.参加编写实验讲义和指导书,努力掌握本学科实验技术,上好实验课。

3.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技术,改善实验技术条件,根据学术负责人的设想和要求,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配件,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

4.承担大型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保养、校验和故障的排除。

5.承担与本实验室技术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负责在某些实验技术、测试分析方法上向教师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

6.指导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全面负责执行实验室物资管理及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

7.承担实验室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基本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承担比较复杂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判断和维修。

3.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掌握有关实验的基本原理。
4.在教师、实验师(或工程师)的指导下,设计实验方案,设计或制作一般实验装置,对实验、测试结果进行常规分析和处理。
5.在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中,参加仪器设备的维修、参与实验方案的设计和一般实验装置的改进与研制,做好在用物品的帐、物管理工作。
6.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7.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仪器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宣传和执行国家、学校有关仪器设备管理的法规制度,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

2.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网络管理系统,掌握本学院仪器设备的分布情况、装备水平、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为学院仪器设备的合理配置、更新改造提供依据。

3.负责本学院仪器设备账、物的日常管理,新购仪器设备及时输机报账,及时到学校仪器设备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报废、报损、报失、校内外调剂、调拨等手续,做好账、物管理,账、物要保持一致。

4.协助、指导、检查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工作,做好在用设备的维护、维修,保持较高的完好率;及时调剂闲置、积压的仪器设备,提高使用率。

5.负责本院低值耐用设备的账、物及日常管理。

6.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六、实验员(技术员、技术工人)岗位职责

1.了解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在有关人员指导下,完成教学实验、科研实验或测试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

2.基本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承担本实验室的部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正确记录、整理一般实验数据和绘制实验图表。编制本实验项目的物资消耗定额和需要量计划。

4.认真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

5.完成领导或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